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大学生租房补贴 |
信件内容: | 2020年毕业,入职公办学校且与人合租,请问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
留言时间: | 2020-08-23 |
回复时间: | 2020-08-26 |
回复内容: | 马鹏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享受政府的租房补贴: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常州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③在我市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毕业生;④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在市区自主租赁房屋,政府分别给予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新就业大学生租房补贴资金由各区政府承担。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为: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528728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516930 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696681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890219。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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