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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新就业大学生住房保障
信件内容: 我是2017年7年毕业的研究生,是否还能够申请租金补贴?
新就业大学生保障,由新就业大学生所在单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地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可是我们公司从来没有帮我申请过住房补贴。我觉得是公司的无作为,导致错过了好多政府的优惠政策。
留言时间: 2020-06-30
回复时间: 2020-07-03
回复内容: 姜莹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2019年1月实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享受政府的租房补贴: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含集体户),或持有常州市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③在我市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毕业生;④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申请条件上要求是应届毕业生,你是2017年7月毕业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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