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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刘佳
信件内容: 本人,刘佳,身份证号:2104021985****0916。是化工中级工程师,本人的信息被《江苏晋东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非法盗用,注册。已经联系企业多次,企业态度恶劣,拒绝撤信息。实在没有办法,写信投诉,请局长核实,让企业停止非法盗用行为。
留言时间: 2019-09-22
回复时间: 2019-09-29
回复内容: 刘佳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已联系企业退回。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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