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王成 |
信件内容: | 锦绣南园的房子1999年竣工,现在屋面瓦、防水层严重老化,雨水管堵塞、破裂,已造成室内渗漏、墙体饰面发霉、剥落。 物业管理人员勉强派人扫了垃圾,拒绝安排维修,理由是申请维修基金麻烦、周期长。 请各级领导关心,如何才能维修? |
留言时间: | 2019-09-16 |
回复时间: | 2019-09-17 |
回复内容: | 王成您好,您咨询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品房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超过保修期应申请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详情可咨询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基金管理科。电话:88175981。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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