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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徐凯
信件内容: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苏建质[2019]378号通知),第十八条明确了“论证专家的专业应当与论证的危大工程类型相匹配”,第三十九条明确了“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建立专家库”及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常州市住建局年初发布的“危大工程专家库名单” (常建[2019]4号通知)不符合省厅通知要求,应当尽快完善。
留言时间: 2019-09-04
回复时间: 2019-09-12
回复内容: 徐凯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会依据省住建厅苏建质〔2019〕378号通知要求,对常州市“危大工程专家库名单”作出修正。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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