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王向阳
信件内容: 局长您好,本人王向阳2月5号向您举报了溧阳市住建委及其质量监督部门与开发商沆瀣一气,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溧阳市竹墅园5幢)卖给了住户一事,2月14号我收到答复如下: 我局已联系溧阳住建委进行调查。我不知道是那一个部门给我的答复,此事明显是溧阳市住建委及其质量监督部门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的,却又踢给溧阳市住建委自己调查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溧阳市住建委至今对此事还在装聋作哑,现强烈要求上级建设及质量监督部门对此事彻查,还民众正常安全的居住。
留言时间: 2018-03-02
回复时间: 2018-03-15
回复内容: 王向阳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所住的溧阳市竹墅园小区5幢,该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于2003年组织竣工验收并进行备案。 2、信件反映的质量问题基本属实。溧阳市住建委质量监督部门对该质量投诉进行了多次协调处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3、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目前仍旧存在的质量问题,建议您向溧阳市住建委(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处理,如双方仍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建议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