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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张静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拆迁许可证是否可以无限次延期?如不行,请问最多可以延期多少次?每次延期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留言时间: 2018-02-24
回复时间: 2018-02-28
回复内容: 张静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经拆迁人申请,每次延长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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