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姜先生 |
信件内容: | 您好:7月1日开始实施新《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常建规〔2017〕中,在第十六条中有"非一体建造"不算面积,请问这里的"非一体建造"具体是指的什么意思?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7-06-17 |
回复时间: | 2017-06-22 |
回复内容: | 姜先生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技术细则》文件中“非一体建造”是指阁楼与房屋主体结构非同步建造、后期另行搭建的情况。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