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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朱福敏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我一位亲戚在新丰街有一套顶楼的老房子,长期无人居住。最近楼下邻居反映,由于顶楼屋面漏水,漫延到楼下,楼下邻居家由此有了损失,要求1.修补屋面,2.赔偿损失。可是由于是老房子,当初购买时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在也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所以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屋面维修应该寻求哪个部门帮助解决?我该不该赔偿楼下邻居的损失?麻烦之处不胜感激!
留言时间: 2019-09-24
回复时间: 2019-09-27
回复内容: 朱福敏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管辖范围,我局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管理。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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