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刘源 |
信件内容: | 青果南苑一栋乙单元2004号房把房子隔断成七间(包括厨房),入住人员复杂。违反了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请及时处理! |
留言时间: | 2019-09-15 |
回复时间: | 2019-09-25 |
回复内容: | 刘源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天宁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屋内有8个电表,但由于未能进入各房间,故未能核实房间内的情况。通过物业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房东表示人在外地暂时无法配合,工作人员告知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并口头告知如有违反规定之处需在15天内尽快整改,15天后上门复查。 消防安全隐患请向消防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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