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葛鸿翔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领导,您好: 我是一位常州弘阳上城的业主,近期在家庭装修期间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向我提出,敲墙所产生的垃圾需向垃圾处理人员单独缴纳垃圾清运费,我知道贵局及常州市物价局曾联合发文,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实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一费清”制度,这“一费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了按协议负责对装修垃圾的清运,并且文件指出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其他关于装饰装修方面的费用。但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辩解称:敲墙所产生的垃圾属于建筑垃圾而不是装修垃圾,所以需要向垃圾处理人员单独缴费。我现恳请贵局给出明确指示,装修期间敲墙所产生的垃圾是否确属建筑垃圾而非装修垃圾,需要单独缴费方能清运? |
留言时间: | 2019-04-09 |
回复时间: | 2019-04-18 |
回复内容: | 葛鸿翔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实行“一费清”制度》中未对敲墙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进行明确;而是通过协议、业主手册等方式进行约定。根据《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十一款物价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物业管理中的收费及价格违法行为。建议您向物价部门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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