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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唐旭
信件内容: 2007年7月连云港赣榆区一名字叫董作友的人用江苏久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久诺是金坛区)和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一外墙涂料施工合同。工程地点日照莒县如意桃园南区安置房,工程于2017年12月全部完成2018年6月左右验收完成。并且天泰公司已经把款全部付给常州久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作友把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转包给赣榆人吴增加,我还有其他几个班主干的包轻工。董作友期间一分钱没有出把自己的差价钱都拿走了。董作友现在人不出面。我们去久诺公司几次他们都不给与解决问题,金坛区住建局我们也去找过他们也不给我们解决问题。我们干活的几个班主去久诺公司,他们说天泰公司钱已近打到他们账上但董作友不出面没办法付我们钱,马上就春节了我们是在拖不起了,因为江苏久诺装饰公司在莒县还有一工地我们今年做的。工地名称莒县盛世城北区,也和以上情况一样,100多个工人等着要工钱过年了。希望领导能给我们协调江苏久诺装饰公司给我们协调解决。要不能们真的19年春节我们都过不了。跪谢了。
留言时间: 2019-01-05
回复时间: 2019-01-12
回复内容: 唐旭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进行协调处理。根据投诉人反映情况看,该工程所在地为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且该项目总包单位为日照天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为: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承担直接支付责任。且该公司在当地还有后续工程项目,建议投诉人向当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协调处理,涉嫌违法分包、转包事宜也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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