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钱小姐 |
信件内容: | 您好: 我原户籍在常州,2018年到深圳工作,户籍也转至在深圳。 现单位规定发放房改住房补贴需要提供原所在地未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 请问该证明我要去何处开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9-05-30 |
回复时间: | 2019-06-12 |
回复内容: | 钱小姐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已婚则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到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420房间办理。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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