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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高峰
信件内容: 非住宅,如新北区的创意产业园,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吗?物业费,停车费应该执行住宅小区的标准吗?
留言时间: 2019-05-17
回复时间: 2019-05-21
回复内容: 高峰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详情请咨询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5127190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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