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高峰 |
信件内容: | 非住宅,如新北区的创意产业园,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吗?物业费,停车费应该执行住宅小区的标准吗? |
留言时间: | 2019-05-17 |
回复时间: | 2019-05-21 |
回复内容: | 高峰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详情请咨询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5127190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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