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万云海 |
信件内容: | 亲爱的局长: 你好,我是武进区御城6期69栋业主,因为长虹高架紧邻我们小区,路上的车辆来往时的胎噪声音很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请领导督促相关不能能安装隔音板,以减少噪音污染,一个文明城市的建设,应该多为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想想,为他们的生活质量想想。其实,老百姓对政府工作满意了,工作做细了,我们城市的文明程度也就相应提高了,老百姓的口碑是颁给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真正奖杯!!! |
留言时间: | 2018-12-05 |
回复时间: | 2018-12-18 |
回复内容: | 万云海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架道路设置声屏障是降低高架道路对两侧建筑物噪音影响的一种措施,其具体效果与建筑物本身的高度以及距离高架道路的距离有关,当建筑物距离高架道路一定距离以后,声屏障所能起到的降噪措施将十分有限。 对于高架道路两侧设置声屏障的标准,目前尚未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我们在高架二期工程声屏障设计前对周边城市进行了相关调研工作。上海市在2004年由市政工程管理局发布了《高架道路两侧设置防噪屏的实施原则》,规定了“房屋建筑物建成于高架道路之前,且距离高架道路30米范围以内”可以考虑设置声屏障,南京市在2007年也出台了相关的操作细则,规定了高架道路30米范围内的建筑可以考虑设置。对于高架道路噪音的问题,市建设局与规划局、环保局进行过专题讨论,对声屏障的设置标准问题在参照周边城市的基础上进行了放宽,确定了建成于高架道路之前,且距离高架道路40米范围以内的成套建筑设置声屏障,对于建成高架道路之后的成套建筑,开发单位应根据相应的规范文件,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隔声处理,以使室内声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我们对距离高架不足40米的已经设置了声屏障,对于距离高架超过40米及高架建成后建设的小区不予设置。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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