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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刘立志
信件内容: 我于2014年5月22日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于常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到期,二级建造师证也于2015年7月21日失效,因本人不是江苏人,以为建造师证失效后会自动注销,所以当时未进行处理。但经查二级建造师证还在常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处于失效状态,本人想注销二级建造师证,但解聘合同已丢失,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留言时间: 2018-06-03
回复时间: 2018-06-10
回复内容: 刘立志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常州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申请注销,同时证书邮寄至江苏省住建厅注册中心(地址:南京市银城广场8楼,电话025-51868920)。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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