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张严 |
信件内容: | 你好,常州市大名城物业公司,现在就要收取2019年1月至12月物业管理费用,不符合规定,请协调处理。大名城物业公司天天上门骚扰,还一次很多人,影响正常生活。 |
留言时间: | 2019-03-06 |
回复时间: | 2019-03-11 |
回复内容: | 张严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明确物业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向新北区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请新北区物业管理科进行调查处理。新北区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5127190。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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