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史振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 我住在新北区腾龙苑二期,该小区是龙顺物业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今年五月份物业给我分了个车位,我也及时足额缴纳的2019年全年的停车费(5月以前没有车位仍然也交了停车费)。最近小区启用智能收费系统,不把车牌号输入进系统,让保安拦着大门收取停车费,出示全年停车费的收据仍然不行,我手头有保安重复收费的发票。此外,按照常州的住宅物业管理办法,对于这种停车费收取物业应该公示收入以及支出,但是物业没有任何公示。此外,建议能否将龙顺物业纳入物管备案。目前龙顺物业没有备案,而物管部门无法监督执法,所以有种种违规操作,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谢谢领导! |
留言时间: | 2019-07-15 |
回复时间: | 2019-07-16 |
回复内容: | 史振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向新北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进行反馈,并请区物业管理科联系街道进行调查处理。新北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19-85127190。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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