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周双 |
信件内容: | 我们小区在溧阳市竹箦镇金峰佳苑,2017年底交付的新小区,本人在地下一层租的人防车位,国家补贴的政策下买了新能源汽车,要在人防车位安装充电桩,遇到物业以安全为由拒绝,望相关部门给我个标准答案,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装 |
留言时间: | 2019-04-10 |
回复时间: | 2019-04-14 |
回复内容: | 周双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防车位可以安装充电桩,但不能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安装充电桩铺设的电气线路应从预埋的电套管穿过,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符合用电技术要求,禁止擅自在人防工程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外墙、门框墙、临空墙等处开孔。具体事项可向溧阳市住建、供电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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