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杨女士 |
信件内容: | 御城北门向东的住户靠临高架,噪音特别大,已经影响到住户(大多是幼儿园到小学阶段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据了解御城北门向西方向已安装防噪玻璃,而御城北门向东方向尚未安装,请问何时可以安装防噪设备?希望可以尽快解决,谢谢! |
留言时间: | 2018-01-22 |
回复时间: | 2018-02-01 |
回复内容: | 杨女士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高架道路设置声屏障是降低高架道路对两侧建筑物噪音影响的一种措施,其具体效果与建筑物本身的高度以及距离高架道路的距离有关,当建筑物距离高架道路一定距离以后,声屏障所能起到的降噪措施将十分有限。 对于高架道路两侧设置声屏障的标准,目前尚未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我局在高架二期工程声屏障设计前对周边城市进行了相关调研工作。上海市在2004年由市政工程管理局发布了《高架道路两侧设置防噪屏的实施原则》,规定了“房屋建筑物建成于高架道路之前,且距离高架道路30米范围以内”可以考虑设置声屏障,南京市在2007年也出台了相关的操作细则,规定了高架道路30米范围内的建筑可以考虑设置。对于高架道路噪音的问题,市建设局与规划局、环保局进行过专题讨论,对声屏障的设置标准问题在参照周边城市的基础上进行了放宽,确定了建成于高架道路之前,且距离高架道路40米范围以内的成套建筑设置声屏障,对于建成高架道路之后的成套建筑,开发单位应根据相应的规范文件,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隔声处理,以使室内声环境符合规范要求。 我局对距离高架不足40米的已经设置了声屏障,对于距离高架超过40米及高架建成后建设的小区不予设置。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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