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朱工 |
信件内容: | 关于商品房交付备案条件疑问 在建小区分二期开发,一期住宅和整个地下车库一半造好,可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吗?地下车库留的施工缝钢筋甩出,待二期地下车库施工时连接为整体。 如不能交付延误交付时间较长,可不可以地下车库临时封堵,一期先交付,二期建造时地下车库时临时封堵拆除,车库打通。 |
留言时间: | 2017-03-07 |
回复时间: | 2017-03-21 |
回复内容: | 朱工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对于分期开发的住宅工程,一期地上建筑和部分地下车库建造完成后,其地下车库在能满足正常的使用功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以后,可以交付使用。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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