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曹先生 |
信件内容: | 你好,咨询下,我们公司新造厂房,马上要竣工验收了,验收合格后打算要进行二次装修,格局会变化,到时还需要再办什么手续吗,还是自己装修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
留言时间: | 2017-06-28 |
回复时间: | 2017-07-03 |
回复内容: | 曹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具体可咨询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办,联系人:强寒丹,电话:85682051。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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