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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曹先生
信件内容: 你好,咨询下,我们公司新造厂房,马上要竣工验收了,验收合格后打算要进行二次装修,格局会变化,到时还需要再办什么手续吗,还是自己装修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留言时间: 2017-06-28
回复时间: 2017-07-03
回复内容: 曹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投资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具体可咨询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办,联系人:强寒丹,电话:85682051。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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