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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答复钱皓
信件内容: 我丈母娘购入的住宅银河湾第一城一期2乙2004准备装修时发现外墙抗裂砂浆已经破裂,渗水严重!联系物业,物业称开发商已破产,无法对其进行维修。我想咨询下,是否建筑单位应该有保证建筑质量的责任?维修该走什么程序申请
留言时间: 2019-02-26
回复时间: 2019-03-11
回复内容: 钱皓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房屋仍在质保期内,建议找开发商维修,如果开发商破产,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维修,将维修费用作为破产债权申报;2.房屋过了质保期,业主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区住建部门报修,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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