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答复陆 |
信件内容: | 局长您好! 我需要反映本人购买的一处商品房房屋主体严重质量问题,但是目前维权无门,请问我应该向哪个只能部门反应情况? |
留言时间: | 2017-12-19 |
回复时间: | 2017-12-24 |
回复内容: | 陆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您具体说明小区所在区,小区名称及具体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房屋质量问题。感谢您对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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