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请问《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界定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常房发(2004)116号,这份文件的全文内容是什么?请问这份文件是有效文件还是作废文件? |
信件内容: | 请问《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界定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常房发(2004)116号,这份文件的全文内容是什么?请问这份文件是有效文件还是作废文件? |
留言时间: | 2025-05-14 |
回复时间: | 2025-05-15 |
回复内容: | 黄新宇: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权属界定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常房发(2004)116号),这份文件已失效。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