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最近流传的购房补贴政策 |
信件内容: | 最近网络上流传许多关于常州购房补贴新政的消息 引用: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购房补贴对象 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我市无商品住房,购买首套140m及以下(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现房(不含任何形式的安置房)时或拥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总计75 m及以下,购买140m及以下新建商品住房现房(不含任何形式的安置房)时,可申请购房补贴。 鼓励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 策。 (二)房源储备 由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将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房源按楼栋纳入购房补贴专项房源库,并实时向社会公布。 (三)购房补贴标准 购房补贴金额为购房款(以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所载为准)的15%,但不超过2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购房补贴申请、使用及兑付 1.购房补贴申请资格确认。拟购房人通过常州住房APP或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设的“购房补贴”专区,按要求填报申请,确认购房补贴申请资格,并领取购房补贴资格凭证。住建部门应向拟购房人提供购房咨询服务。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在房源库中选购140m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凭购房补贴资格凭证,可抵扣规定金额的首付款。 3.明确购房补贴具体金额及兑付顺序。购房合同在网签备案时,自动生成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兑付购房补贴清单,明确具体金额及兑付顺序号。 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住建部门按兑付顺序号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次兑付。 三、其他 1.享受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产权性质为有限产权,其不动产权证上标注“有限产权”字样。该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应全额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补贴(不计息)。" 自此引用完毕 请问是否确有此新政?请问多久可以公开发布具体细则? |
留言时间: | 2025-03-27 |
回复时间: | 2025-03-31 |
回复内容: | 王鹏: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我们和您电话沟通,解释了目前暂无购房补贴政策。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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