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修订《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具体执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
信件内容: | 住建局领导好: 感谢聆听市民问题及时回信。抱歉叨扰,根据回信,衍生出2个新的问题,还请帮忙释疑,谢谢。 1、住建局根据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对《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进行了修订;这个新修订的文件,预计什么时候能够下发执行。 2、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新的文件下发之前,继续执行原“指导规则”,与《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条例”为准。 因为涉及到目前小区正在组织筹备工作,在学习相关文件,希望能有清晰且正确的理解。故而再次劳烦住建局的同志,谢谢。 以上,盼复,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4-12-26 |
回复时间: | 2025-01-02 |
回复内容: | 储颖越: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新修改的《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已于12月24日发文,下发到各地物业主管部门,我们要求各地按新文件执行,具体问题请向属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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