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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常州市住建局2023年4月27日文件
信件内容: 1.我在网上国网申请安装汽车充电桩,安装师傅电话回复我说常州市住建局在2023年4月27日下发了一个文件,文件指出专变供电区域用户充电设施建设申请用电需要跟物业协商,无法从供电局申请安装充电桩。我在常州市住建局网站上没有搜索到这份文件,在哪里可以查到这份文件?<br /> 2.我想物业咨询了汽车充电桩安装问题,物业说需要先行缴纳一笔扩容费,并且要从物业处以0.59元的价格买电,我想咨询住建局物管科的领导,物业是否有权收取扩容费?
留言时间: 2024-07-16
回复时间: 2024-07-18
回复内容: 余志超: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支持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 》(常住建〔2023〕65 号)此文件可通过政府网依申请公开获取;关于收费方面事项请向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进行咨询(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联系电话:85683222)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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