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公积金缴费基数 |
信件内容: | 新职工入职缴费基数是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入职在时间为2023年在11月24日,这种不是满勤的11月工资是否需要纳入2023年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来调整24年7月份的缴费基数,还是【(按11月的当月工资/工作日21.75)+12月工资】/2。 |
留言时间: | 2024-07-15 |
回复时间: | 2024-07-16 |
回复内容: | 朱露: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事项建议您向公积金中心咨询。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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