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建议 |
信件标题: | 关于人才住房资助政策 |
信件内容: | 您好!非常感谢常州市对于青年人才住房资助的补贴,看到最新政策可以将生活资助和租房资助折算的购房补贴券作为首付款。由于部分可能购买的是期房,不能及时入住,还需要继续租房等情况,是否可以将租房资助作为还贷款的金额发放呢?让有贷款的房子也可以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期待常州市新的政策!谢谢Thanks♪(・ω・)ノ |
留言时间: | 2024-07-12 |
回复时间: | 2024-07-15 |
回复内容: | 刘佳滢: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7月12日15:14,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并向您介绍了青年人才购房资助相关政策。根据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双资助”青年人才可获得最多两张购房补贴券,第一张是原“双资助”购房资助券,第二张是生活资助和租房资助折算的购房补贴券。房票一补贴金额:青年人才购房资助对应资金;房票二补贴金额:按人才对应享受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标准36个月计算,减去人才已享受的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金额。房票一和房票二需同时使用或放弃使用,若放弃使用购房补贴券,后期人才申请购房资助时,不再享受房票二对应资金。经您反映已买房,不符合租房资助申请条件。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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