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咨询《关于明确常州市普通住宅空置物业收费和室内装饰装修产生建筑垃圾收费的通知》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今年10月24日颁布《关于明确常州市普通住宅空置物业收费和室内装饰装修产生建筑垃圾收费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号施行。本人于2022年5月购买武进湖塘玉兰广场3期毛坯二手房一套,并于当年7月开始装修于2023年1月装修结束。现今年3月个人由于工作单位变动,所购房屋目前一直未入住空置,对于已装修并未入住空置的房屋,是否能享受到对未入住物业费可享受7折优惠,物业说水不超过3吨,电不超过6度为由拒绝。试问本人这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
留言时间: | 2023-12-19 |
回复时间: | 2023-12-20 |
回复内容: | 张晨: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向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5683222。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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