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出台加装电梯补偿金额指导幅度范围 |
信件内容: | 回复人员始终强调出台了指导补偿也不是强制性的,这就是不出的理由。但隔壁无锡就出指导的么,常州就不一样?指导出台是第一步,后面第二部是我们居民的事了。不能因为第二步不一定成功就第一步政府自己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啊。而且指导可以是个范围,比如1万-3万之间,那就不是定死一个价位,各种小区各种情况可以自行协商了。市民需要的是个参考,那就和一些狮子大开口的商谈时有所凭借,有所参考,避免过激矛盾,才能实际为民福利啊 |
留言时间: | 2023-12-18 |
回复时间: | 2023-12-25 |
回复内容: | 滕飞宇: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于12月20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政策标准与加梯实际情况的权衡,告知了您天宁区加梯办联系方式,结合楼道单元的实际情况并利用现有政策推进加梯。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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