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出台加装电梯补偿金额指导幅度范围
信件内容: 回复人员始终强调出台了指导补偿也不是强制性的,这就是不出的理由。但隔壁无锡就出指导的么,常州就不一样?指导出台是第一步,后面第二部是我们居民的事了。不能因为第二步不一定成功就第一步政府自己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啊。而且指导可以是个范围,比如1万-3万之间,那就不是定死一个价位,各种小区各种情况可以自行协商了。市民需要的是个参考,那就和一些狮子大开口的商谈时有所凭借,有所参考,避免过激矛盾,才能实际为民福利啊
留言时间: 2023-12-18
回复时间: 2023-12-25
回复内容: 滕飞宇: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于12月20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政策标准与加梯实际情况的权衡,告知了您天宁区加梯办联系方式,结合楼道单元的实际情况并利用现有政策推进加梯。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