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否符合青年人才双资助政策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2021年6月毕业于省外本科高校的江苏生源江苏户籍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大学生西部计划(即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为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两年),服务地为新疆阿勒泰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于2023年10月在常州市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工作,12月初我咨询了企业所属区住建部门,告知不符合政策; 个人诉求: 根据本人现在情况,在常州缴纳社保6个月后,个人情况是否符合“青年人才双资助政策”(生活补贴、住房补贴),谢谢。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中央高度重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每年都会有我一样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希望此次咨询能够明确相关资助政策,也希望帮助常州引才、留才、育才、用才。 相关政策引用依据如下: 1.《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2021一2022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中青联发〔2021〕4号)第三条保障机制中第一项政策支持第2条指出:“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 2 年内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上述文件指出基层项目人员在各类企业吸纳就业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2.《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号。 上述文件中指出: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参加社保为硬性要求。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第一条报考条件、对象第二条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第4小项指出:“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文件中,江苏省公务员局发布公告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视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以上文件提供参考。 |
留言时间: | 2023-12-05 |
回复时间: | 2023-12-06 |
回复内容: | 戴娇娇: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人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满后入职是否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是否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资助与租房资助的毕业两年内的申请条件。该业务不属于我局职责,建议您咨询人社部门。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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