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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关于垃圾清运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你好:我是近期交付天宁区某小区业主,近期家庭装修期间常州欣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宁分公司向我提出,敲墙所产生的垃圾需要单独缴纳垃圾清运费,我了解贵局2010年曾联合常州物价局发布过,常州市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实行“一费清”制度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我市市区住宅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平方不得超过3块钱,业主交纳后,物业公司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收取装修方面的垃圾清运费,前提我们已经缴纳了3元每平方的装修管理服务费。 请问贵局【常州市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实行“一费清”制度的通知】这一文件是否废止;如未废止请问哪里可以查到此份文件并请贵局给出明确答复,装修期间敲墙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垃圾清运费才能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收费和3元每平方装修管理费是否冲突,另外是否有另外相关规定请告知,谢谢
留言时间: 2023-09-22
回复时间: 2023-09-25
回复内容: 果果: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3号)第三十条规定: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清运公司清运,并承担清运费用和处置费。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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