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常政办发【2022】24号”文件有效期咨询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长您好: 本人购买了常州长兴诺廷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汝悦春秋苑”楼盘,根据合同约定,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实际并未如期交付。开发商2023年6月20日向业主(即本人)寄送了延期公告,计划延期28天,依据理由为常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3日出台的《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2】24号),但本人核实了该文件有效期截至2022年底,请问开发商的延期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赔付责任? 盼尽快回复,谢谢! |
留言时间: | 2023-07-22 |
回复时间: | 2023-07-24 |
回复内容: | 郭华: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长达2-3年,该项目适用《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2〕24号)。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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