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常州市存量房交易一体化平台备案相关政策的咨询
信件内容: 本人注册的常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申请存量房机构备案过程中因公司名称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等)而被贵局不予备案,请贵局出示工程管理公司不能从事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的法律法规,谢谢!
留言时间: 2023-03-23
回复时间: 2023-04-04
回复内容: 蔡健康: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据《关于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的通知》(常房发〔2005〕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常房发〔2015〕46号)文件要求,企业名称应具有房地产经纪行业特征。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