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建议 |
信件标题: | 建议将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纳入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范围 |
信件内容: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打造高质量人才生态环境,常州市大力实施“龙城英才计划”,相继出台“青年人才双资助”、“青春留常”、“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公寓、青年驿站、创新创业团队奖励等一系列创新优化的人才政策和举措,发出了人才强市的“最强音”。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得常州城市影响力不断增强,城市“朋友圈”不断扩大,“青春留常”品牌不断做强,“人才常州”得到了广泛宣传与认可。然而,目前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在制定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含金量”与企业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不完善,人才政策细则有待出台。 针对企业出台的《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提出:对我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600元和500元的租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500元和300元的生活补贴。针对事业单位出台的《关于创新市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服务高层次人才的通知》提出:鼓励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1+X”激励新模式改革,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优秀奖励制等分配形式,并对两年内购房的给予5-10万元购房补贴。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为例,就职企业可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每人每月共计1600元的租房与生活补贴,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仅能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工资待遇、职称认定目前仍按照事业单位相应的工资标准和职称认定规定执行,两个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有明显差距。 打造国际化“智造名城”、助力“532发展战略”需要企业招才引智,也离不开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创新支持。我市吸引人才进入市属事业单位的优惠政策迄今为止仍是2020年出台的《关于创新市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管理服务高层次人才的通知》,其中对吸引人才的各项优惠规定非常粗线条,可操作性不强,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分配制度方面,我市事业单位仍普遍采用的是大平均、小差距的分配方式,高层次人才在工资待遇、住房、租房、社会保障方面得不到充分保障,难以安心留在我市工作。 与周边市区相比,我市人才政策缺乏比较优势,覆盖面也不够广。南通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出,给予事业单位、国企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津贴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盐城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提出,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事业单位的享受七级职员(副高级)工资待遇,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和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资助。另外,浙江省温州市、湖州市等地出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细则也分别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购房、租方、生活补助、职称认定、子女上学等给予详细解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建议我市在“龙城英才计划”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城市做法,推出我市的“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 更新政策: 建议市住建局会同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细则。应将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纳入“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政策范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生人才待遇应与企业保持一致。落实、落细、落地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细则,着力提高事业单位人才政策待遇与薪资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回流助力“532发展战略”。 |
留言时间: | 2023-03-20 |
回复时间: | 2023-04-03 |
回复内容: | 孔超: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4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告知您相关购房资助政策。青年人才双资助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包括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以及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工作的人才,事业单位人才不适用。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B座
电话:0519-8568203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