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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是否需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
信件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如果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业主与原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就是否续签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吗?且,是否要一并将《物业管理合同(草案)》及其具体内容公示并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
留言时间: 2023-03-17
回复时间: 2023-04-04
回复内容: 陈新中: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第二项,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详情请向属地街道物业管理科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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