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常州自3月13日以来包括3月19日至3月24日停产停工期间建设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 |
信件内容: | 1、常州因新冠疫情,3月19日至3月24日停工停产,市民居家,请问建筑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该如何与建设单位分摊? 2、4月20日苏州市出台了《关于调整新冠疫情影响下全市建设工程工期和造价相关事项的通知》将有关事项明确,常州市住建局能否出具相应文件或指导意见? |
留言时间: | 2022-04-21 |
回复时间: | 2022-04-25 |
回复内容: | 胥婷婷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建筑工程工期可以顺延,造价的调整办法指导意见正在调研拟定中。2、常州市住建局正在调研拟定有关的指导文件,请发承包双方及时做好签证等基础工作。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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