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关于疫情期间开发商延期交付违约赔偿的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住建局领导您好:<br />
关于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2〕24号 中第9条规定,因受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了违约赔款事项,因疫情影响的30日开放商是否还需要像业主赔偿违约金呢?毕竟银行也没有通知说业主的贷款也可以暂缓一个月。并且如果不需要赔偿的话,我们业主的70年土地使用权是都也可以延期30日呢? |
留言时间: |
2023-02-14 |
回复时间: |
2023-02-20 |
回复内容: |
刁小伟: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市出台《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常政办发〔2022〕24号)的背景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帮助全社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恢复发展,有效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切实推动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房屋买卖双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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