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示栏 > 内容
 
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8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张演萍

3204**********0047

瓦窑村

租金补贴

不符合条件

2

朱跃华

3204**********1213

浦北新村

租金补贴

死亡

3

蒋小明

3204**********0017

光华路

租金补贴

死亡

4

石中义

3204**********4954

会灵西路

实物配租(青韵雅苑)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5

吴文静

3204**********1021

蓝天花园

实物配租(蓝天花园)

限定期限内拒不配合年审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94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