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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住建〔2023〕226号)
发布日期:2023-10-24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的规定,我局对以市住建局和原市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局)、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名义颁布的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其中的6件(见附件1)宣布为失效或废止,2件(见附件2)需修改,19件(见附件3)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中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文件中已明确有效期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未规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年,(至2025年10月22日);其余文件有效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年(至2028年10月22日)。

附件:(附件1-3下载

1.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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