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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限较短,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及时进行报名有关操作。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111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12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根据考试规模设置考区数量,具体考试地点以应试人员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 2021及以前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及以前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组织程序

我省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发票打印→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的组织形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及网址。2023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对照报考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9月1日9:00~15日16:00,报名平台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jsksbm.cirea.org.cn:9001)。

2. 报名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注册时须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25mm×35mm,大小约为10KB,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

(二)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报名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无法进行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7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发票打印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电子发票形式,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0日之后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电子票据”,按照提示操作完成下载打印。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纸质发票相同,不再发放纸质发票。

(六)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七)证书发放

应考人员可于成绩公布3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址:http://jsjsrc.cn/swhyFront),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查阅《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七、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每科均为68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每科均为72元。

附件:各设区市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各设区市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市别

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南京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存量房市场管理科

025-84723259

无锡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0-82724018

徐州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0516-66998109

常州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9-85682071

苏州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0512-65227224

南通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业教育处

0513-59000502

连云港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0518-85411733

淮安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试注册中心

0517-83662603

/83660183

盐城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423665

扬州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宣传处

0514-87320019

镇江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教育处

0511-85581853

泰州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处

0523-86882681

宿迁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0527-8438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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