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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培育工作的通知(常住建委〔2022〕81号)
发布日期:2022-10-21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常州经开区工委组织部,各辖市(区)住建局、金坛区城管局、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培育工作的通知》(苏建行党〔2022〕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红色物业”创新实践,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做好2022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培育为载体,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积极探索小区党建新模式,持续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打造一批“红色物业”党群服务阵地,破解一批物业管理难题,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培育标准

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别对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和《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省级示范点评价标准(非住宅)》做好培育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启动申报。各辖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牵头,会同组织部门,广泛宣传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位开展申报工作。10 月15日前,填写《2022年度全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并报组织部门把关后,报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全市项目统一汇总后,经市住建局党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把关后,报送省住建行业党委。按照示范点全覆盖的要求,每个辖市(区)报2-3个项目,全市申报项目数量15个,其中非住宅项目占总数的五分之一左右。

2.区级初评。10月31日前,各辖市(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牵头开展区级初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培育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辖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

3.考核验收。11月上旬前,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组织对申报项目评价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住建局党委,研究确定名单,报送省住建行业党委。11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住建行业党委组织对示范点进行评价验收,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差额的方式,择优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4.发文命名。公示无异议后,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省住建行业党委联合对培育出的2022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进行命名。

五、组织保障

各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承担具体工作,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加强统筹指导。要积极探索创新物业管理服务模式,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经验总结,提炼形成优秀工作案例,广泛宣传示范点培育工作做法和成效,发挥“红色物业”项目的示范带动和品牌引领效应,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组织三处费泰伟,电话:8568063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贺春莹,电话:85682872;

市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蒋茹,电话:86621605。


附件:2022年度全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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