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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中心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苏工改组〔2019〕1号)关于“取消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事项”要求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120号)关于“使用省安管系统进行设备信息登记”要求,市建管中心在启用“省安管系统”线上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业务的基础上,采取两方面措施,在梳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旧账的同时,出新招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精神,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一是出台《关于常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相关事项的说明》,明确了市建管中心原办理的《常州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产权登记证》)自动失效等相关事宜,一次性取消安装单位2300余台超过使用年限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证注销手续,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是进一步明确建筑起重机械存档资料销毁处理制度并做好销毁处理工作。集中销毁处理符合条件的3300余套已注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资料及4500余套已注销备案证资料,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减负。

今后,市建管中心还将进一步加强诚信管理和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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