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市区试点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连续缴纳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的无房城市环卫工人家庭,提供与城镇户籍家庭同等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已累计有300余户环卫工人家庭享受了公租房实物配租,为增强环卫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改善环卫职工的居住条件,我市出台政策,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工作。此次保障工作主要针对天宁区或钟楼区环卫系统的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租金补贴的保障方式,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4元,每人保障40平方米,由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实施租金补贴发放具体工作,符合条件的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向所属企业或区环卫处提出申请。同时,政策规定,目前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也可退出承租的保障房,申请租金补贴的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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