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范化,确保消防工程质量,8月21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会议。
会上,贡浩平副局长结合《消防法》《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持续做好《消防法》《暂行规定》宣贯工作;二是以《消防法》《暂行规定》为抓手,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公正执法。局消防管理处对《暂行规定》进行了解读,对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进行了讲解,并对《消防竣工验收报告》进行了说明,同时,围绕《消防法》《暂行规定》立法背景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消防验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各辖市(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建设、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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