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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建议
信件标题: 关于优化我市物业费管理的建议信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住建局局长:
您好!作为常州市民,现就我市物业费收费与服务匹配及空置房收费优化问题致信,为民生保障与行业规范建言。您牵头推动的物业行业监管工作成效显著,在此谨致敬意。
当前,部分小区存在物业费与实际服务脱节问题:公共区域保洁频次不足、设施维护响应滞后、绿化养护标准下降,与收费标准形成反差,业主诉求较为集中。同时,依据常发改〔2023〕351号文件,空置房物业费按70%收取虽有优惠,但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对收入波动的家庭仍是不小负担。不少业主因工作调动、置业过渡等原因空置房屋,未充分享受服务却承担较高成本,政策惠民效应有待进一步释放。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议从两方面优化:一是建立物业费与服务质量联动机制,将业主评价纳入监管体系,对服务不达标企业督促整改;二是调研空置房服务成本,适度下调收费比例,或延长优惠期限,减轻群众经济压力。
恳请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研究落实,让物业收费更合理、服务更优质。我愿积极配合相关调研工作,盼复为感。
此致
敬礼!
2025年11月14日
留言时间: 2025-11-14
回复时间: 2025-11-20
回复内容: 周昕宇: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今年市纪委监委将“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列为今年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费收支不透明、公共收益侵占、维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开展专项审计,精准查找问题,今年全市共有200余个住宅小区纳入专项审计。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摸排各类问题、线索215个(条),涉及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不规范;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等;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借助监督执纪手段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及时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我市现行《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实行分项目收费办法(试行)》是2009年制定出台的,多年来没有调整,今年市发改委会同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启动我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的修订以及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争取2025年底向社会公布物业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及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收费标准评估机制,依据物业公共服务需求变化动态调整等级标准,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人工综合成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动态调整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促进中心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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