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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购房人才补贴政策问题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3年7月硕士毕业,2023年8月来常州参加工作,当时看中人才补贴政策,比周围城市高出不少,因此选择来常州发展,并有意愿在常州买房安家,后入职一家民办高中,并担任教师工作两年,在此期间对常州的各项人才补助政策非常满意,并于2025年2-3月份购买了位于湖塘镇的商品二手房一套,购房时咨询过人才中心,可以获得8万元的硕士人才补助,当时就是考虑到此政策买房的,由于当时买房署名是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因此按照政策,没有领结婚证是不能申请补助的,平常工作也比较忙,一直没有空去办理结婚证,因此申领补贴程序暂未申报,由于个人发展,于今年(2025年)8月份,换了一份工作来到新北区中天实验学校工作,并任职教师岗位,当时和学校沟通,明确说过,学校是民办性质,规企业管理,社保也一直缴纳的是企业性质,但最近登录“我的常州app”后发现,没有参加补助资格了,我的疑问有几点:1.中天实验学校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单位?2.当时买房时,并没有说换工作单位会丢失补助资格,如果当时有任何关于此的政策解读的话,我大概率不会选择买房,3. 我现在明明缴纳的是企业社保,也打电话和人社局确认过了,为什么会没有资格参加补贴,如果判定我的工作性质为事业编制的话,请问我的编制档案在哪里?4. 我现在怎么做才能重新获得人才补助资格? 烦请常州青天为一介草民做主,耐心给我一个回复建议,我将感激不尽,毕竟在现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里,8万元对于一个刚刚工作两年,每月房贷车贷共计7000+的年轻人来说,如久旱甘霖一般重要!
留言时间: 2025-10-13
回复时间: 2025-10-14
回复内容: 许和森: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2025年10月14日10:10,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反映人并回复其咨询问题,青年人才购房资助申请条件为:2021年1月1日后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且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其不属于企业引进人才。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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