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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物业费用的想法和提议
信件内容: 您好: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位在常州买房,但是工作在上海的一位普通打工人。我想跟我状况一样的人还有很多,买房只是为了以后定居在这座宜居、人性化服务、历史悠久的常州。其实一年到头也回不去几次,享受不到物业提供的服务,但是物业费却一点也没少,一个季度1000元。虽然之前已经下发了关于减免物业费的通知,要求用电不超过6度,用水不超过3吨,但是我觉得这个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大夏天周末回去住一晚,空调一开,用电就远超6度,但是实际回去住的天数却是1/365。针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按照回去住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按照比例缴纳物业费,会不会更合理。当然这仅仅是我的拙见,还是希望政府单位予以考虑,提出更符合龙城人性化服务、更便民的服务,谢谢。
留言时间: 2025-08-17
回复时间: 2025-08-26
回复内容: 郭庆放: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咨询发改委价格管理处。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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